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学研究在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技术技能积累的积极作用,促进学校知识产权规范管理,科研成果落地转化,提升学校服务社会能力,按照《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学校从代理机构的成立年限、专利代理师数量、代理费用及专业方向等方面综合考察,最终与兰州中科华西专利代理有限公司、甘肃中科资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北京达友众邦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甘肃分所及兰州嘉诺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签订知识产权(专利)代理服务合同,自即日起,学校知识产权(专利)代理服务原则上由以上四家机构负责,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上报科技处,获得同意后方可委托非协议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附表:知识产权(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序号 | 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兰州中科华西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张俊琴 | 13150011544 0931-8272623 |
2 | 甘肃中科资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张官正 | 15193115343 0931-5161514 |
3 | 北京达友众邦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甘肃分所 | 张迎迎 | 13519668694 13109480000 |
4 | 兰州嘉诺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韩 璐 | 13669367455 0931-8437786 |
科技处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