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领创新创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促进创新驱动创业、创业引领就业,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0〕5 号)要求,学校决定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
为做好大赛参赛项目的校内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分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和职教赛道三大类。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 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 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 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高教主赛道: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0 年 5 月 31 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 年(2017 年 3 月 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
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 年以上(2017 年 3 月 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 年(2017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 轮次以上(含 2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 5 年(2015年3 月 1 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 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 年 6 月 1 日前正式入职)。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学院、跨学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 人,原则上不多于 15 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一)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二)商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如参加大赛,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
职教赛道:
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服务模式或针对生产加工工艺进行创新的改良技术,在2020 年 5 月 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职业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或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
2.创业组。参赛项目在 2020 年 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 年(2015 年3月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5 年内的毕业生(2015 年之后毕业)、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或毕业 5年内的毕业生(2015 年6月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须参加创业组(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团队持股比例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师生共创组(详见附件1),不能报名参加职教赛道。
三、具体时间安排
1. 2020 年 7 月 6 日:宣传启动。各学院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大赛,召开学生参赛动员大会,并动员专业教师进行指导;学校组织召开全校参赛动员大会,宣传大赛主题,并针对有兴趣的师生举办参赛培训。
2. 2020年7月6日-2020 年 7月18日,参赛报名。各参赛学生以团队为单位登录cy.ncss.cn 进行注册和报名。同时积极进行参赛作品的准备,包括商业计划书、路演PPT、展示视频(时长不超过一分钟,视频格式H.264MP4,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 20M)。并按时完成申报。
3.报名截止时间:2020 年7月18日。各学院完成院级赛并报送相关材料。各学院统一对本院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排序;将参赛项目汇总表(PDF格式、经过排序并加盖公章的)、项目商业计划书、路演PPT和展示视频的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93897250@qq.com。
4.2020 年7月20日-2020 年7月22日,参赛项目初审。学校组织专家统一对所有参赛项目进行网络评审,通过初审的项目参加校级决赛。
5. 2020 年8月6日(暂定):校级决赛。决赛采取网络路演评审赛,避免人员聚集。参赛团队由主讲人于赛前对项目进行路演,同时做好路演视频的录制,专家集中在选拔赛现场观看路演视频、参赛团队全体成员线上答辩(大赛组委会提供直播),专家打分、当场评定出总成绩。
6.校赛选拔赛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单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大赛组织先进个人若干名。
7. 2020 年8-9月:备战省赛。对优选申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备战省赛。
四、参赛报名
各学院参赛队伍要求:主赛道项目数不得低于在校生人数(含研究生)18‰,红旅赛道项目数不得低于在校生人数(含研究生)2‰,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申报任务。各单位按照附件3 师生共创项目分配名额为基数上报项目。各单位应完成主赛道及红旅赛道项目数为任务下限,鼓励多报,多报的红旅赛道项目可替代主赛道项目。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单位双创工作小组,要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计划,切实抓好大赛的组织工作,做到早谋划、早做准备,赛事组织情况将作为单位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院赛的具体组织形式由学院自行决定。
2.广泛动员,提质保量。各单位要针对自身特点召开动员大会,发动师生积极报名参赛,拓宽渠道、深挖资源,要扩大和提升大赛的参与面和影响力,既要完成项目数最低要求,更要提高项目质量。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3.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做好大赛宣传工作,综合运用各类新媒体手段,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要以本次大赛为契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与水平。
六、竞赛奖励
大赛设一等奖8项、二等奖12项、三等奖若干项。优秀组织奖2项,优秀创新创业导师3名、大赛组织先进个人若干名。
七、其它事项
1.大赛官网“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QQ 教师工作群:“石化学院创新创业工作”697533599,学生加入“石化学院第六届“互联网+”大赛校赛线下辅导”群757847023。请各单位双创工作小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关注,以便工作沟通。
2.联系方式:科技处7941259
蔡老师:13609332779
贾老师:18993189306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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