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处(室)、部(馆):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能力和质量,围绕学院重点发展专业和研究领域,培养及扶持一批能够起到引领和带头作用的优秀教科研群体,形成一批高水平教科研成果,学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跨系、跨部门组建教科研团队(以下简称团队)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队项目申报条件
1.团队负责人应为我院在职教师。
2.团队负责人应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近五年来在核心期刊发表教科研论文不少于2篇;
(2)近五年来主持厅级及以上科研课题一项以上并已结题;
(3)近五年来获得厅级以上优秀科研成果奖励一项;
(4)近五年来指导学生在国家级比赛中获奖一项以上;
(5)近五年来取得专利不少于一项;
(6)本年度主持申报或在研项目一项(包括院级项目)。
3.团队成员人数不少于5名,鼓励跨专业、跨部门组建教科研团队。
4.团队应具有合理的职称和年龄结构,应多吸纳青年教师参加。团队中35周岁以下成员或中级以下职称成员占比不少于30%。
5.团队应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研究成果。
6.团队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的团队,且不得作为其他团队的成员。团队成员,不得同时参加两个以上的团队。申请书须团队成员本人签名。
二、团队建设验收要求
1.团队根据既定建设目标和建设方案,每年度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团队年度科研工作总结。
2.团队建设周期原则上为三年。建设期满,按以下要求验收:
团队根据既定研究方向,形成不少于一份的研究报告,由科技处(高教所)组织专家评审。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1)获市厅级以上成果奖1项及以上;(2)人均发表省级以上学术论文1篇以上,其中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3)取得国家专利1项以上;(4)成功申报厅级以上纵向课题1项及以上;(5)横、纵向课题项目到账资金不少于3万元;(6)正式出版专著1部或教材1部及以上。
3.只有围绕团队的主要研究方向和领域,团队成员完成的教科研成果,方可认定为团队取得的成果。
4.省级以上获奖项目、论文、专利等成果应以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并由科技处(高教所)按照学院相关规定认定。
三、经费资助与管理
1.以团队名义申报立项,将优先给予经费支持,逐年培养,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团队建设绩效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学院对良好以上的团队进行重点资助。
3.认定并运行良好的团队可参加学院两年一度的优秀教科研团队评选,学院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申报与审批程序
1.申报人填写《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团队申报表》报送系(部),系(部)对申请团队初评后,于6月15日将纸质申请书(一式3份)及电子文档报送至科技处(高教所)。
2.科技处(高教所)组织专家根据团队的申报材料,结合团队的研究方向和学院专业建设情况进行论证,公示论证结果上报学院学术委员会。
3.经院学术委员会会议审定后,发文公布。
五、团队变更
学院现有教科研团队或经申报批准的教科研团队若发生成员或团队名称变更,需填写《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团队组成变更登记表》(附件2),并报科技处(高教所)备案。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处(高教所)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