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处(室)、部(馆):
根据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兰州市社科规划项目的通知》(兰社科规划办发〔2015〕2号)精神,2015年度兰州市社科规划项目现已开始申报,为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化改革为导向,以解决兰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和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深入落实省、市委的发展战略,形成一批既有一定理论深度又有具体对策的可操作性的研究成果,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服务,为兰州改革发展和转型跨越服务。
二、项目导向
《2015年度兰州市社科规划项目课题指南》,是在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基础上,经过认真研究确定的。《课题指南》本年度规划项目以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重点现实和理论问题为目标,以应用对策研究为主,兼顾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研究方面主要是兰州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发展中亟待解决的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影响改革和发展全局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基础理论研究方面主要是各学科及有关领域具有前沿性、开拓性的研究课题。
三、项目设置
本年度规划项目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立项不资助项目三大类。申报者可根据自身的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自由选择申报。
1.重点项目。主要是兰州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影响兰州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难点热点问题的研究。
2.一般项目。主要是兰州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中面临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有关基础理论问题。
3.立项不资助项目。主要是指选题具有研究价值,且已有研究经费,经学科评审组评审建议立项的项目。此类项目纳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统一管理,但不给予经费资助。
四、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项目的实施;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每个项目负责人只限申报一项规划资助项目。在项目申请表规定栏目写明项目类别(如“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或“立项不资助项目”)。
3.凡已获得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立项资助的研究项目,不得再重复申报市社科规划项目。
4.去年申报市社科规划项目未完成者,不得参加本年度的申报。
5.《课题指南》只规定研究方向和主要选题,在具体确定研究选题时,允许以下三类不同情况:资助项目应按选题申报,但可根据选题条目内容,自行确定题目,灵活选择研究的重点和方面;立项不资助项目,可按题申报,也可超出课题条目自行确定选题,但要符合通知的精神;基础理论研究项目不论资助与否,均可按通知精神自行拟定题目。
6.突出研究质量。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项目研究的最终成果将实行匿名鉴定制度,对不合格者将不予以结项。
7. 规划项目的最终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引用材料务必注明出处,并附重要参考文献目录,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五、申报事项
1.申报项目要严格按照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新修订的《申请书》(附件2)和《活页》(附件3)的内容规范填写,申请书一式3份、活页一式6份。
2. 项目申请人请于2015年4月25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OA发送至科技处(高教所),并按要求提交纸质版材料。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 蕾 杜 媛
联系电话:7941300
办公地点:行政办公楼318室
附件1: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兰州市社科规划项目的通知.rar
附件2: 申请书.doc
附件3: 论证活页.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