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学院2013~2014年度教科研优秀团队和科技、教研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1-21浏览次数:0

各系(院)、处(室)、部(馆):

近两年,在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围绕学院“十二五”规划和后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目标,学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鼓励在学院内涵建设、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服务以及促进校企合作工作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和成绩的教科研团队和个人,学院决定开展2013-2014年度教科研优秀团队和科技、教研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学院结合目前各项工作实际,对《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科技教研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进行了修订,拟定了《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优秀团队和科技、教研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请各单位按照本办法(附件1),认真组织,并按各系分配的名额推荐(附件2),于2014年11月25日前将推荐人选报科技处(高教所)审核。

附件:

1.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优秀团队和科技、教研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2.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科技、教研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3.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科技、教研先进个人推荐表

4.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优秀团队申请表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11月17日

附件1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教科研优秀团队和科技、教研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促进学院教科研工作的开展,鼓励广大教职员工在做好教学工作的基础上,围绕学院“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总目标,积极参与学院后示范性建设、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服务以及促进校企合作等方面的工作。学院号召广大教职员工勇于创新,善于探索,以提高学院整体教科研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学院各单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专兼职教师、科研团队和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教学工作,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 从事教学工作三年以上

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未发生过教学事故

(二)具体条件

1.有校企合作开发、培训和服务项目,在本单位排名前三

2.教学效果和成绩在良好以上

3.科技、教研立项排名在本单位前三名

4.在国家级权威刊物、省部级刊物(含院学报)发表论文在本单位排名前三名

5.有省级科技、教学成果奖、精品课程或科技鉴定成果以及项目结题报告的可以直接参评

6.出版发行的教材、专著和院内讲义在本单位排名前五名

7.在2014年11月开展的全院“学习全国职教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动学院改革与发展”主题征文活动中提交参评论文并获奖者可以优先参评。

三、评选办法

科技、教研先进个人每两年评选一次,各单位按名额分配推荐上报。

优秀教科研团队每两年评选一次,由各团队先提出申请,报送科技处(高教所)审查(见附件4)。

教科研团队申报以各系(院)、处(室)、部(馆)为单位进行推荐。教科研团队可跨单位组建,业绩可以组合计算,但不重复计算,团队负责人和团队组员只在一个团队里出现,业绩只计入所在团队,如重复出现,取消团队被选拔评优的资格。

教科研先进团队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各单位当年的业绩排名(业绩包括:[论文(篇)×系数20(省部级)、50(国家权威)、100(SCI/EI/ISTP)]+[结题的项目数(项)×系数15]+[专著教材(套)×系数18(省部级)、50(国家级)]+[立项项目数(项)×系数20.0(省部级)、50(国家级)]+[省级鉴定达国内先进水平及以上的成果(项)×系数30,40,50,60……]+ [校企合作的企业数×系数30]+[教学、科技成果奖达厅级三等奖以上的奖项(项)×系数30,40,50,60,70,80,90,100……]+[校企合作研发项目数×系数20]+[工学结合的项目数×系数20]+[科技研发经费和投入的设备硬件、软件资料等折价(万元)×系数100]=总分(精品课程相当于同级别的教学成果3等奖),总分最高的前1-2名为先进团队。

所有数据都以原始佐证材料为准。

科技、教研先进个人评选计分的办法可以参照优秀教科研团队业绩排名的计算分数办法。

1.教师提出申请,并填写《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科技、教研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3)。

2.系(院)部门审核

申请人在本单位公开展示有关材料,系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本单位领导签署意见。

3.呈报业绩材料

各单位在学院通知期限内,将上报的人员名单、推荐表及有关佐证材料报送科技处(高教所)。优秀教科研团队由科技处(高教所)根据年终科技统计结果计算总分上报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批准。

4. 院学术委员会组织评选

由院学术委员会复审科技、教研先进个人人选和优秀教科研团队及其业绩佐证材料,公示三天无异议时,向院长办公会推荐。

5. 院长办公会审定

四、奖励

1.学院向先进个人和优秀团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2.评选结束后,先进个人的有关资料存入个人档案,作为职务、职称晋升的参考。

3.同等条件下,省部级及以上的科技项目立项的申报和学院的科技教研基金计划优先给教科研优秀团队和科技、教研先进个人的申请人立项。

4.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本办法由科技处(高教所)负责解释。

附件2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科技、教研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系别

科技先进个人

教研先进个人

石油化学工程系

1

1

应用化学工程系

1

1

机械工程系

1

1

电子电气工程系

1

1

信息处理与控制工程系

1

1

人文社会科学系

1(社会科学)

1

汽车工程系

1

应用外语系

1

土木工程系

1

印刷出版工程系

1

机关、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

1

3

附件3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科技、教研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名

职称

单位(盖章)

2013

-2014年度

论文

教材专著

科技项目

教学成果

精品课程

校企合作

系处推荐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院学术委员会意见

任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教科研优秀团队申请表

单位(盖章):

时间

(年度)

奖项

数量×系数

得分

2013-2014

年度

论文

总篇数×20(省部级)、50(国家权威)、100(SCI/EI/ISTP)

结题项目数

总项目数×15(省部级)、50(国家级)

教材、专著、译著

总套数×18(省部级)、50(国家级)

立项项目数

总数量×20(省部级)、50(国家级)

省级鉴定达国内先进水平以上的成果

国内先进水平总数×30;国内领先水平×40;国际先进水平×50;国际领先水平×60

校企合作的企业数

总数×30

教学、科技成果奖达厅级三等奖以上的奖项(精品课程相当于同级别的教学成果3等奖)

厅级三等×30;厅级二等×40;厅级一等×50;省级三等×60;省级二等×70;省级一等×80;国家三等×90;国家二等×100

校企合作研发项目数

项目总数×系数20

工学结合的项目数

项目总数×系数20

到位的科技研发经费和企业投入的硬件、软件折价

(万元)×系数100

合计总得分

科技处(高教所)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院学术委员会意见

主任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学院审批

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