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在统计、核查教职工发表的论文时,发现期刊《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上查询不到其信息。通过进一步了解:新闻出版总署于2013年2月21日作出回应,已查明该学报不具备法定出版条件,依法予以注销。目前《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还在继续征稿。提醒广大教师以后不要在此期刊上投稿。
科技处
201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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敛财被曝光且不具备法定出版条件
《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稿件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发布时间:2013-02-21 20:03:55
法制网北京2月21日讯 记者胡建辉 “学校合并后,主管单位、主办单位都不存在了,这家大学学报为什么还在办。”2月18日,《中国青年报》以此为题对《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原主管主办单位撤销合并后仍继续出版并收取版面费的问题进行了曝光。经详细调查,新闻出版总署于2月21日作出回应,已查明该学报不具备法定出版条件,依法予以注销。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早已与北方交通大学合并,但《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仍在出版,且为了敛财,每月出版3期,收取版面费。为骗取外界信任,该学报还伪造了《期刊出版许可证》,并设立了专门的学报官方网站,但该网站没有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
据总署新闻报刊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原主办单位合并后,已经不具备法定出版条件。目前,《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上级单位北京交通大学已提出停办注销该学报的申请,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已依法予以注销,并向新闻出版总署备案。对该学报其他问题,将提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